关于实行校园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分类收取相应的校园场地占用费(简称“停车收费”,不含车辆安全保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单位与经营管理范围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学校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群分公司代为办理进出校园机动车辆停车收费事宜,并对停车收费进行规范管理;学校负责停车收费所需设备设施建设、秩序管理、收费监管等工作。
二、收费日期
2024 年12月1日0:00开始。
三、车辆类别
(一)免费车辆:学校教职工车辆(含外聘教师);公用机动车辆;重大活动经批准的外来车辆;来校执行任务的政府公务、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
(二)收费车辆:临时来校外来车辆;驻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商业网点及承包经营户等车辆。
四、收费标准
按照备案公示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江宁 15534 号)执行
(一)临停车辆
1.小型车辆:前 30 分钟免费;白天(8:00 - 20:00),0.5元/ 15 分钟;晚上(20:00 - 8:00),1元/小时。
2.大型车辆:前 30 分钟免费,白天(8:00 - 20:00),1元/ 15 分钟;晚上(20:00 - 8:00),1.5 元/小时。
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按照6小时停车时间收费。夜间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按照6小时停车时间收费。
(二)包月车辆
1.包月收费对象:驻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商业网点及承包经营户等车辆实行包月收费,因校内车位紧张,包月收费暂不向社会车辆开放,后续根据校内车辆停放状况进行调整公告。同时,包月收费车辆不指定车位号,除特殊区域专属车位外,车主可在不影响校园停车秩序的前提下自行停放在停车区域内。
2.包月收费标准:包月收费市场价按照200 元/月的标准收费,全天不限时停放。驻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商业网点及承包经营户等车辆实行包月8折优惠,即160元/月的标准收费。
五、办理须知
(一)车辆信息录入:包月收费车辆信息由学校后勤保卫处按照身份识别、审核批准、统计汇总,经签字/盖章后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包月收费车主需办理身份识别后,凭缴费车辆凭证(停车业务办理授权)到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航金城学院物业项目部办理缴费事宜。缴费周期为6个月或12个月。若需办理退费,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费,已满半月不满整月按整月收费,剩余费用可予以退还。
(二)办理提供资料:包月收费车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工作证等)、行驶证、驾驶证,《南航金城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附件一)、《校园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二)等资料进行办理。非车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与车主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附件。
(三)办理及缴费地点:
办理地点:南航金城学院北门警务室,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025-87190010。
缴费地点:南航金城学院金城小镇二楼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8018471935。
(四)办理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起,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教职工车辆(含外聘教师)需重新提交办理材料进行身份识别后,方可录入系统。教职工第一辆车免费,第二辆车按照校内包月车辆收费。
(二)驻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商业网点及承包经营户等车辆,前期已缴费但未到使用期限的,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到使用期限后按照新的公示收费标准执行。
(三)教职工离职,校企合作单位、商业网点及承包经营户等人员退场,需及时到后勤保卫处报备,并办理相关车辆离校手续。
(四)校园内车辆严禁停放非车位区域,如连续三次发现违停将进行校区通报并取消校区停车资格。
(五)12月1日起学校将对校内未办理停车收费手续的车辆进行全面清理。
南航金城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4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