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金城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修订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务车辆。
第三条 学校车辆由学校后勤保卫处统一管理。
第二章 车辆使用与调度
第四条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校领导日常公务用车; 校级公务活动用 车; 校级接待工作用车。
第五条 公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
第六条 车辆调度流程:
一、 各单位申请公务用车 ,须在前一天下午 16 点前通过线上 OA 系统用车 申请 ,且完成审批流程 ,原则上没用车申请不予以派车 ,如遇紧急情况需 事后补签用车申请。
二、 公务车辆不得驶离南京,周末、 寒暑假、 节假日原则上不予派车。
三、 根据学校当日工作的轻重缓急 , 由小车班统一调度工作用车。
四、 公务车辆服务于行政机关部门。
第七条 乘车负责人不得随意要求司机改变行车路线 ,如遇特殊情况 需临时改变的 ,应及时请示司机班班长,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行车路线。
第八条 车辆返校后 ,应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 车钥匙一并交回 办公室。 司机及时填报 “ 每日出车登记表 ” 交司机班班长审核并核对实际
里程, 司机班班长做好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第三章 驾驶员值班制度
第九条 由后勤保卫处制定驾驶员值班表,值班驾驶员必须保证值班 期间坚守岗位 , 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第十条 值班驾驶员须做好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 整洁,车辆良好。
第十一条 值班驾驶员必须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严格履行交接班 制度。 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到位时 ,另一方应及时报告 , 以便调整安排, 同时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册。
第十二条 值班驾驶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酗酒。 对因酗酒造成严 重后果的 ,要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值班驾驶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自行调整值班时间。 如 确需请假或调整的 ,要做好调班交接工作。 对无故空岗造成后果的,追究 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值班时间
一、 工作 日: 16:40 至次 日 08:40
二、 周末及节假 日: 08:40 至次 日 08:40
三、 寒、 暑假: 08:40 至次 日 08:40
第十五条 值班地点: 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四章 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爱惜学校车辆 ,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 每周至少用半天 时间对自己所负责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每周至少对所负责 车辆全面擦洗一次,保持车辆清洁。
第十八条 司机对所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 , 出车 时保证证件齐全。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 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 正常,发现不正常立即加补、 调整或上报。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 ,发 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第十九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 ,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 和位置 ,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 好保险锁 , 防止车辆被盗。 由于司机疏忽大意造成的不良后果 ,责任由司 机承担。
第二十条 司机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开车,安全驾车 ,不准 危险驾车、 疲劳驾车、 酒后驾车。
第二十一条 司机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 ,费用不予报销。 违章造 成后果由当事司机负责。
第二十二条 车内不准吸烟。 本校教职工在车内吸烟时 ,应有礼貌地 制止; 校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学校陪同人,但不能直接 制止。
第二十三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 礼貌、 文明讲话, 驾车时不准接 打电话。 车内客人谈话时, 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第二十四条 司机要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对乘车领导、 客人和谈话内
容绝不外传和私自议论。
第二十五条 司机按出车安排准时出车; 上班时间内未派出车的 ,应 随时等候出车; 出车回来,应立即到办公室报到 ,并及时对出车情况进行 登记。
第二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 ,应 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七条 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 24 小时开机。如确实因 特殊情况导致手机不能保证联络畅通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二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 , 司机不得将负责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严 禁将车开回家或私自用车。
第二十九条 司机须接受每月例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 的主要依据。 对于工作勤奋、 遵守制度、 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 适当奖励 ,在评优、 评先时优先考虑; 对工作怠慢、 违反制度、 发生事故 者 ,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 罚款、 记过、 直至除名处理。
第三十条 在假期期间,根据工作需要 , 司机班班长合理的对驾驶员 进行排班,确保车辆使用的正常运转,未经领导批准没有及时到岗的驾驶员,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全体司机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的驾车思想,把车辆 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二条 如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有人员受伤的要及时抢救
伤员,并立即向后保处报告 , 同时应向交警部门报案。 司机不得私自处理 交通事故。
第三十三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 ,应尽量将车辆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处 理。 车辆须在外地维修的,须经后保处批准。
第三十四条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 , 除依据我国国家及地方交通 事故处理的现定、 由交通主管部门处理外 , 学校还做出如下规定:
一、 因执行公务发生交通事故 ,负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的 驾驶员 ,处事故总额 10%的罚金并通报批评; 负次要责任的驾驶员 ,处事 故总额5%的罚金并通报批评。
二、 酒后驾驶、 私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由当事 人个人承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金 1000 元,财产损失超过 5 万元的,按 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 对非备案或未经学校允许的人员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对交接 车辆的当事双方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各处罚金 1000 元,事故的全部赔偿责 任由责任驾驶员承担 ,交车人员承担事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及防范措施不力造成车辆刮蹭、 被盗 及随车物品被盗者, 司机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第六章 车辆燃油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公务车燃油实行定额管理, 每辆车根据工作量和车辆本 身的耗油量,本着节约、 合理的原则核定每辆车每月油耗标准。
第三十七条 车辆加油实行每车一卡 ,专车专用。 由车务主管统一办
理划算 ,如遇有长途或特殊情况需在外地加油 ,必须经过车务主管或后保 处批准。 并将加油时车辆的公里数记在加油发票背面 , 司机签字确认。 报 销时必须持正式发票 ,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规使用加油卡 ,但不以获取不当得利为目的者 ,对当 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每人每次 200—500 元罚款;违规使用加油卡 ,且 获取不当得利者 ,对当事人按照违规金额进行不低于 2000 元的双倍处罚, 并按照侵占学校财物处理。
第三十九条 车务主管建立公务车辆燃油管理台帐 ,如实记录每辆车 每月实际用油 ,其统计数据作为办理下月用油费用的依据 ,并作为报年燃 油费用预算的依据。
第七章 车辆维修与日常保养
第四十条 司机要随时检查车辆状况,并积极配合司机班做好维修保 养工作 ,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十一条 司机要经常检查各部件连接坚固情况,定期更换“ 三滤 ”, 防止漏水、 漏气、 漏油。 要随时观察仪表盘上的各种指示是否正常,制动 转向是否可靠 ,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凡因维护、 保养不当 ,造成机械故障 的由其司机本人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每行驶 7500 公里更换机油一次。每次更换时由司机上报 班长和车务主管 ,经核实后由司机到指定地点更换。
第四十三条 经常清洗车辆 ,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 ,每周至少全面清 洗一次。 冬、 夏季应根据季节特点做好换季维护工作,勤检查防冻液或冷 媒 ,发现防冻液或冷媒不足时要查清原因并及时补足。
第四十四条 车辆需要维修或保养时 , 司机须如实向司机班长报告。
车辆原则上在指定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更换的各种废旧材料 , 由司机 负责收回并作好登记。 车辆外出期间因故障确需维修的 ,应及时向司机班 长和车务主管报告 ,征得同意后维修。 维修过程中司机必须在维修现场 , 尽量不让车辆在修理厂过夜。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后勤保卫处。 附件: 南航金城学院公务用车登记表
南航金城学院公务用车登记表
序 号 |
日 期 |
出车时间 (起-止) |
出车公里 (起-止) |
出车地点 (起-止) |
用车单位/人 |
驾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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