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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服务

南航金城学院电梯管理办法

时间: 2025-03-16 来源: 后勤保卫处 作者:

电梯管理办法

 

一、 电梯使用注意事项

1、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当客用电梯超载时 ,要劝阻后进入的乘 客自动退出轿厢 ,暂等下次运行;

2、 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 ,轿厢内严禁吸烟 ,劝阻乘客不要运送 易燃、 易爆等危险品;

3、 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

4、 货梯使用时 ,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 轿厢安全门等方法 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 在开、 关门之即 ,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  以防夹 伤。

7、 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行效率;

8、 不允许使用轿内检修开关、 急停开关或电源开关做正常行驶 中的信号;

 

9、 在电梯正常行驶中 ,不得做突然转向 ,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 平层停车 ,然后换向;

10、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行驶或失控故障司机应立即搬 动急停开关,保持镇静,并将电梯打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橇门 逃生,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1、若基站以外某层楼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 开到基层锁梯 ,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2、凡是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维保人员操作,维保人员本 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 ,备有关人员检查;

13、 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 并悬挂 “稍候 ”告示牌 ,并尽快返回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的长时间 等待;

14、 电梯停用时 ,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闭操纵盘上照明、 电风扇、 电源开关,用电暖气时拔出电源插头,锁好电梯。

 

 

二、 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 ,司机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通过 轿内报警装置(电话、警铃)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故障 排除:

1、 对没有掀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  当层门、 轿门关闭后 ,没 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 ,应立即停机检查;

2、 层、 轿门打开后 ,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 能开动的电梯;

3、 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4、 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 ,行驶中有异常声响、 震动 或冲击时;

5、 内选、 外呼、 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 失控时;

6、 预选层站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 电梯在正常行驶时 ,发生钳误动作时;

8、 平层后不开门 ,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 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烟、 渗水现象时;

11、 轿厢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三、 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维保单位在服务期内 ,对保养电梯明细中的所有电梯及其配  套设施,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规定,完成半月(每月保养 2 次 15 天/次)、 月、 季、 年保养并做好  维护保养记录。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 自动扶  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1240)、《 杂物电梯制  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194)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当至少每六个  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

 

查报告。

2、 维保单位负责办理所有政府部门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年检 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包含单项 1000 元及以下配件(含安装)、 限速 器校验、 砝码试验、 电梯保险;

3、 维保单位需现场派驻 2 名维保人员 ,在接到报修 ,一般情 况下(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应在 15 分钟内派员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4、 维保单位需每半个月一次负责完成电梯的例行保养和维护, 并提交电梯保养记录单给招标人特种设备安全员签字确认。

5、 单件(套) 1000 元以上配件损坏要求更换的 ,必须在 24 小 时内向维修中心提出报告,并使用备件替换以确保电梯运行。

6、 维保单位免费为保养电梯明细中的电梯办理国家规定的强制 年检。年度接受官方部门检测前,维保单位应派技术人员对上述电梯 进行大修(部件间隙调整、 参数设定、 安全试验等)。

7、 维保单位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8、 保养电梯明细范围内的电梯及其配套设备发生故障 ,维修中 心直接向维保单位报修 ,并提供 24 小时报修电话。 维保单位接报后 保证在 15 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并于 4 小时内免费修复。 重大故障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维保单位应在 72 小时内修复。

9 、除不可抗力外,维保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 15 分 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 ,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10、 维保单位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修服务确认单》,署明报修 人、 接报人、 报修人联系电话、 报修设备地点、 接报时间 ,维修工

 

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时间、场地清 理情况 ,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11、 维保单位在维保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并对所 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运行负责 ,故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12、维保单位应对自己及所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负完全责任,根据 实际需求提供电梯操作人员的系统培训。

13、 维保单位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 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 能清洁、 调整、 检查及润滑 ,但不 负责保持、 修理及更换轿厢、 外厅及扶梯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 若由于维保单位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投标人有 义务修复 ,且不另行收费。

14、 维保单位的工作行为包括全部服务内容: 必须是有计划的、 全面的、 持续的及规范的维护保养  包括驻场人员人力成本(如有能  驻场)、 日常修理、保养维护等相关人工及培训费用、包括保证电 梯安全性能的机器部分、 电器部分、安全设备部分 、井道部分、厅和 轿门部分的主件和零部件  比如导靴、 橡胶垫、 门导 轨滑块、 曳引  、齿轮油、 曳引轮轴承及端、 曳引机涡轮涡杆、 电动机轴 、动力 线、 抱闸销、 黄油、 润滑油、 控制柜、 主接触器、 断电再平层电源 装置等更换费用、 维修过程中的材料及耗材费用、 工程改造费用等, 人工、运输、 装卸 、仓储 、保险 、运费、各种税费、 劳保、专利技术 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服务期间等一切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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